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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省内核地质单位包括: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区)、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三大队(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区)、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区)、甘肃省核工业机电研究所(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区)等五个正县级事业单位。现主要从事多矿种地质找矿、矿产开发、石油钻探、水文钻探、工程钻探、工程施工、工程勘察、机械制造及加工、化学分析、地质自然灾害治理等综合性地质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办公室、经营开发科、财务资产科、人事劳动科四个职能科室组成。共有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决算总收入324.8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29万元。
2016年,省核工业地质局决算总支出32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87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5.80万元(人员经费179.21万元,公用经费86.59万元),医疗保障8.01万元,住房公积金12.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8.85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正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省核工业地质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省工信委、省国土厅交办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15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59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5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5万元。按照统一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1万元。按照统一规定发放的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提取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3万元,其中:培训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2.2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7万元,均未超支,均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