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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通知
来源:电子软件处点击数: 次日期:2018-01-05

 

甘工信发〔2018〕5号

 

各市州工信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促进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为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采购选型提供参考依据,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加快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做好《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录》申报范围

(一)智能健康养老产品

智能健康养老产品是紧密结合信息技术,具备显著智能化、网络化特征和健康养老服务功能的新型智能终端产品,主要包括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五大类。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智能健康养老产品和创新模式,为民众提供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慢性病管理服务、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生活照护服务、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六大类。

具体产品和服务分类见附件1。

二、入围基本要求

提出产品或服务入围申请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生产企业或服务提供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二)拥有所申请产品及服务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同一产品或服务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

(三)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或服务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产品生产企业2016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或产品投放数量不低于1万台,服务提供企业2016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600万元或服务人数不少于5000人;

(五)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的量产的定型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已大规模应用;服务应为市场已推广的成熟服务。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目录》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目录》将根据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定期予以更新。

(二)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目录》申报书(见附件2,产品按型号申请,相关附件可从省工信委网站下载http://www.lichaopay.com/),向所在市州工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市州工信委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本级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于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1份)。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一)产品生产企业应能够保障入围《目录》产品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售后服务;服务提供企业应做好入围《目录》服务的市场推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关,努力树立行业标杆。

(二)入围《目录》的产品和服务要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开展的质量监督。监督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入围资格。

(三)鼓励各级政府智慧健康养老相关资金和社会资金优先支持进入《目录》的产品、服务及其相关企业。

(四)鼓励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卫生计生等用户部门在智慧健康养老相关项目的采购选型中,优先支持我省入围《目录》内产品及服务。

(五)全省各级工信、民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加大对《目录》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扩大入围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力。

联 系 人: 省工信委         杨   勇     0931-4609179

               省民政厅         白松亮    0931-8790386

               省卫生计生委    安华元    0931-4818539

电子邮箱:gsgxwyy@163.com

附件: 1.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分类

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书

省工信委  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4日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分类 .doc

附件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书 .doc

 

 

 

省工信委  省民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4日